高宗純皇帝實錄 卷之一千三百六十一 乾隆五十五年 八月 二十七日 / 1/4 기사 1790년
○乙亥。諭軍機大臣曰、福崧
奏、分撥江南安插安南夷人。先經書麟酌派江寧三十三名、蘇州十九名。安徽十八名。現在酌給養贍。悉心籌辦等語。所辦非是。此等安插夷人。自應於總督巡撫駐劄地方。或有入官田畝可以撥給耕種。俾得永謀樂利之所。歸併一處安插。以便就近約束。况人數無多。何必分派三處。徒滋籌辦之煩。即該夷人所需口糧。在養廉內動支捐發。祇可暫時賙給。亦非經久之法。該撫既稱蘇州現有入官田畝。可以酌量撥令耕種。自當妥協商辦。孫士毅
在四川總督任內。所辦安南夷人到川、分別入伍耕種一事。經理甚為周妥。是以降旨令福崧
、琅玕、仿照辦理所有江南安插夷人事宜。竟交與孫士毅
酌籌妥辦。不必分作三處安插。務使該夷人等挑補名糧者。得以入伍學習。而老幼羸弱。亦使之各有恒產。方為妥善。豈孫士毅
在川省能措置得宜。而於江南轉不能斟酌盡善耶。將此傳諭孫士毅
、並福崧
知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