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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宗純皇帝實錄 卷之九百四十三 乾隆三十八年 九月 二十八日 3번째기사 1773년

○又諭曰、弘敏原係宗人府圈禁之人。致永��、永揚、肆行出入。互謀滋事。此皆宗人府王大臣等、平日不嚴加稽查疏懈之故。甚屬非是。著交宗人府王公等、嗣後凡有圈禁之人。務須留心嚴加稽查。不可仍令人出入。以致怠忽從事。再弘敏、永��、永揚、三人。如在宗人府圈禁。伊等同居一處。未免復滋事端。弘敏、永��、永揚、俱解往熱河。交三全管束。不得令出房門。嚴行圈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