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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宗肅皇帝實錄 卷七十七 嘉靖六年 六月 三日 2번째기사 1527년

○岷王彥汰既革爵為庶人既革爵為庶人:東本爵下有降字。 上命禮部下所在鎮廵官議可以攝國事者咸推彥汰子善化王譽桔而江川王膺鐩唐年王膺錄及長史朱維屏紀善唐鑑等各疏請赦彥汰復其爵俾得自新彥汰又自陳謝請無革長史八所官及民校事下禮部以為所請皆可從所請皆可從:東本皆下有不字,是也。且譽桔親彥汰子子無制父之義親彥汰子子無制父之義:東本子子作子。以故反覆奏凟不能歸一請詰鎮廵管等官保勘未當及撥置諸王者罪別于宗支中推擇一人為理事 上從其議